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人間悲劇

養家擔子壓垮貧苦孝子 父離世 母智障 妹在學 須還2萬綜援 (明報)

【明報專訊】5年前,一名13歲少年被癌魔奪去父愛,智障母親只有7歲智商,妹妹還是小學生,社署 幾乎接管這個綜援 家庭。但倔強的少年抖擻精神,一句「我有責任維持家的完整」,把沉重的擔子摃上

肩膀。生活艱難,他逃學掙錢,公屋鄰居歧視其母,他寧願住唐樓捱貴租。為養家,他夢想開麵檔,中三輟學學藝。但社署指他無申報入息,其母須分期攤還2萬元多領綜援金。少年昨凌晨偕友以酒澆愁,回家後先割脈後上吊。他的小學校長在屍首前悠悠長嘆﹕「他母親的存摺只剩20元……神啊,為什麼讓悲劇降臨到這個家庭……」

終年18歲的黃葵香,眉粗,髮短,鼻高,雙瞳黝黑。師長指他無比堅強,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說﹕「社會還有這種孝順懂事的年輕人……」警方說,葵香沒留下遺書,也沒有透露死因,但死因無可疑,正調查他是否因為財政及家庭壓力自殺。

母智商如7歲 戶口餘20元

黃葵香生於內地,1995年與父母及妹妹來港,後來住進東涌 富東鸷,兄妹倆當年分別入讀區內的靈糧堂秀德小學二年級與四年級。校長李錦棠說,兩人後來先後升讀隔鄰的靈糧堂怡文中學,惜黃父不幸患癌症,5年前撒手人寰,社工跟進時發現黃妹其時仍讀小學,黃母更因智障無工作能力,表達能力差,落街難辨回家之路,智商如同7歲小孩,明顯欠缺自理能力,更遑論照顧子女。

申調遷被拒 舉債搬屋

李校長說,社署遂提出全面接管該家庭,把黃母送進智障人士院舍,將兄妹交給寄養家庭,但當年僅13歲讀中一的葵香堅決反對,聲言會自力養家,維持家庭完整。社署遂發放8600元綜援給三口子過活,此後,葵香開始曠課打工幫補家計,成績甚差,16歲中三輟學後,在東涌輾轉打工,後來為了將來開麵檔養家,於是入廚學藝,生前在東涌一間意粉餐廳工作。該意粉屋負責人承認此事,但拒絕回應。

無申報工作 多領2萬綜援

李校長說,黃母被公屋鄰居歧視,數年前要求調遷不果,葵香於是向銀行舉債約2萬元,舉家搬往深水汝州街一唐樓單位躲避是非,新居約400呎,4000元月租比公屋貴得多,葵香又簽信用卡為住所添置家俬電器,欠款未清。

社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個案覆檢時,發現葵香平均月入7000 元,但無申報工作,多領了2萬元綜援,黃家同意分20期攤還款項,發言人強調,還款計劃以不影響該家庭基本需要為原則。至今年8月,葵香為了節省來往車資,經常在東涌朋友家寄宿,其母主動知會社署,綜援金減至6700元。

割腕上吊身亡

但李校長說,葵香舊債纏身,難以清還,前晚相約友人往飲酒,至凌晨才返家,當時懷疑他心情低落,先以利器割腕自殺,不遂,於是取房間的喇叭電線綁於窗花上吊。及至昨清晨7時,其妹起脇上學叫喚兄長無反應,推門發現反鎖,取鑰匙入內,發現兄長已經昏迷,臉色鐵青,大驚報警,惜警方趕至證實葵香已經死去多時。





本來真係好唔得閒
不過見到單甘既野
真係好痛心

社署d人到底係度做緊d咩?
真心工作養活家庭既人, 俾人追討欠款
唔係因為佢對社會無貢獻

綜緩制度設立豁免入息額有什麼用途?
香港福利講真不是不足
而是用不得其所

工作家庭陷於經濟困難
游手好閒享受者竟比比皆是
望政府正視問題

經濟政策都需要配套支持
綜援是否亦應適度獎賞肯獨立養家的人
而不是放手不管, 任一個十三之齡的小孩背負爛攤子?

多次出現同類問題, 不論倫常慘劇, 抑或是次悲劇
都嚴重反映本港社工系統的問題
社工缺乏跟進, 沒有專人評估支援
真有需要的人雪上加霜
非常可惜

而且, 社署似乎在眾多悲劇後仍未懂得反省
出於哪兒的錯? 資源不足好像已談了數年
從未有見改善過

香港仍然會人間有情
卻不想適當的經濟援助幫不了可憐家庭
而助長更多逃避工作的人

不想明言, 但某類人把綜援當作必需
抗拒工作賺錢, 扼殺有需要的他人爭取援助的空間
政府把福利給予他們等於浪費

想問宣傳自力更生的機構,
現在是否用反面教材鼓勵大家繼續躲藏,
不做工等綜援最理想?

不想別人欺騙, 先要自己人手充裕, 多點巡查呀
現在查到後才要別人分還
每年社署到底有否檢討過?
有否開明告訴申請人所有條款
而不是過後來秋後算脹?

有沒有想過個別個案家庭的實際需要?

政府福利制度已算健全
然而官僚無用,
受薪社署人員社工有否盡力做好本分,
只有他們知曉~

沒有留言: